官令蕭嘉智再接受精神評估 控辯皆可提出免負刑責申請
【明報專訊】華裔男子蕭嘉智涉嫌殺母案,主審法官西爾弗曼(Arne Silverman)頒令要求被告接受精神評估。控方再傳一名曾在去年本案預審完成後,與蕭會面的警員作供。該名警員確認,蕭主動致電要求與警方會面以提供新「證據」。錄音顯示,被告當時指稱,事發當日有三名舊同學到他家殺死其母及試圖落毒想要毒死他,那是他首度說出有「舊同學」殺母。
蕭嘉智昨日身穿藍色短袖上衣及運動褲出庭。法官首先聽取控辯雙方對控方提出,申請精神評估的陳述,隨後在下午宣布,接納控方的要求,蕭嘉智需要再次接受精神評估,待有關報告完成後,控方或辯方均有機會提出免負刑責申請。
由於控辯雙方需要時間處理法律問題需要短暫休庭,蕭嘉智對此顯得不耐煩,並數度在犯人欄中大叫:「為什麼還要半小時,我沒有殺母,我沒有傷害小女孩。你們這班人將會被控告!」
辯方律師貝格(Fiona Begg)表示,其當事人堅拒承認曾經用刀殺害案中兩名事主。但她認為,如最終法院判他罪成,其精神狀況將會成為一個需要考慮的因素,而她亦不排除屆時會提出免負刑責申請。因此認同控方提出,讓被告接受精神評估。
法官解釋,辯方律師在本案開審至今,均表示其當事人的狀況是適合應訊,而據他本人在庭上的觀察,被告的確能夠清楚理解聆訊的內容。
法官指,雖然蕭嘉智作供時曾指稱有三人到場,他們才是兇手,但警方的調查已確定現場除兩名受害者及被告外,並無其他人。法官說,蕭在作供提到三人期間,表現得尤其擔憂及失控。
法官說,蕭曾有思覺失調並需要接受治療,但他在事發時是否有服藥,則無法確定。因為一向照顧他及安排他服藥的是其母親,不過她已經死亡。
檢控官昨日亦傳召一名曾在2015年11月底與蕭會面及錄口供的警員作供。譯音姓呂的華裔警員表示,蕭嘉智在本案去年預審完成後的一星期左右,曾主動致電警方,要求提出新「證據」,他與控辯雙方律師聯絡後,在社工安排下,與蕭會面並錄音作紀錄。
根據庭上播出約40分鐘的錄音,蕭嘉智提出的新「證據」,與他前日在庭上所說的版本相若。他指,兩男一女的舊同學,分別名是華裔的利奧(Leo Fxxker)、亞裔的東尼(Tony Fxxker)及波蘭人凱瑟林(Catherine),因為妒忌他能完成藥劑課程而對他進行跟蹤,甚至在整整一年間,常常假扮成其母,在他的食物中下毒。
蕭說,事發當日三人上門偷走他的銀包、車牌及公民卡及50元現金,之後又扮作其母。他並要求警方到他住所,指現場有三把兇手用過的小刀,上面有他們的指紋,更說事發單位內有閉路電視,叫警方查看錄影片段拘捕三人。他形容,三名同學都是恐怖分子、黑幫及有槍。
蕭嘉智說,他是在2011年完成課程,之後曾在美國做醫生,但他亦向警員承認,他在2011年曾被診斷出患有思覺失調,有時會聽到有一些聲音,並需要服藥作為治療。呂警員說,他事後曾向CDI College查證,發現與蕭同期修讀藥劑課程的人中,的確有一名叫利奧的華裔及凱瑟林,但她是菲律賓人,不過兩人均表示,不知道蕭的住址。另外,警方根據法證提供的報告,亦確定未有在現場找到蕭所說的三把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