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通訊局去年接獲的廣播機構及電訊服務投訴減少,其中去年接獲1.04萬宗涉廣播機構投訴,當中僅約11%、即1174宗投訴成立,涉及138個個案,包括內容失實、偏頗、內容構成間接宣傳、新聞資訊節目字幕有誤等投訴。通訊局已向14個案所涉的持牌機構作懲處,包括勸喻、強烈勸喻等,其中一宗涉及罰款。 亞視稱售王維基 唯一罰款個案 通訊局去年接獲1.04萬宗廣播機構投訴,涉2247個案,投訴宗數較前年大減73.4%,主要是因為前年的3.9萬宗投訴中,有2.7萬宗來自無芋m東張西望》的「電視牌照風雲」(見表)。 通訊局主席何沛謙稱,去年有1宗罰款個案,是亞視在去年3月31日即政府宣布其不獲續牌前,聲稱已將股權轉賣予港視主席王維基的不實報道。 帳務糾紛投訴年減近半 另外,通計局去年接到2571宗涉電訊服務投訴,較前年減少25%,其中跌幅最大的是帳務糾紛投訴,按年跌48%至548宗;其次是合約糾紛及服務質素,分別較前年少22%及18%。另外,《競爭條例》去年底實施後,至上月31日通訊局已接獲45宗查詢及投訴,其中6宗經通訊局處理,涉及電訊服務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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