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買樓申請按揭 滿銀新規定父母聯名
非居民要有直系親屬居加 銀行可要求提資金證明
【明報專訊】加拿大一家銀行因沒舉報一宗可疑交易,被聯邦反洗錢機構罰款110萬元後,滿地可銀行(BMO)即宣布,今日開始改變對包括留學生在內的非居民按揭申請辦法,今後留學生的按揭申請無法單獨由留學生提出申請,而是需要加上父母作聯名申請,或是由父母擔任按揭申請人。新規定還包括,持有旅遊簽證的申請人,必須要有直系親屬住在加拿大才能申請按揭。
根據之前BMO對非居民的按揭規定,留學生雖然購買房子的資金來自父母,以後也是靠父母給錢付每月按揭,但可以由留學生自己提出按揭申請就可以,不必讓父母在申請上簽名。但今日開始實施的新規定則要求留學生必須要與父母聯名。
BMO的新規定也指出,如果主要申請人是留學生父母,在主要申請人的要求之下,留學生可包括在按揭之內,亦即父母若同意,也可將留學生也加入按揭申請當中,可以聯名。
BMO按揭經理吳邊指出,BMO歡迎留學生申請按揭的態度並無改變,新規定之下,需要申請按揭的留學生,只需要加上父母作聯合申請,即可以在無收入證明,無報稅文件的要求下取得按揭,最高可以取得樓價65%的按揭,35%需要自付。
吳邊說,銀行相信客戶,但同時也有一套背景了解的流程,對於非居民按揭採取的是個案審查,對申請人的要求亦有不同,在某些情況之下,銀行會要求客戶提供有關資金證明文件,作為按揭審查的材料。
不同銀行對於非居民按揭的申請要求並不相同,加拿大皇家銀行(RBC)按揭經理王子雲說,該銀行一直要求留學生與家長聯名申請,畢竟有時申請按揭的留學生年齡只有18歲,他可能向銀行申請幾百萬元的按揭,銀行知道留學生拿的是家裏的錢,自己也不是將來要每月供按揭的人,所以要求父母聯合,要求父母提供可證明的海外收入,如此規定合於情理。
王子雲表示,RBC以申請人提供的海外收入情況,計算還款能力,例如,海外收入如果是每月一萬元,每月供按揭的能力則是4000元,超過此限,銀行可能不會批准其申請的按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