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立法會議員接獲輕度智障者求助,指其去年4月起在銅鑼灣的健身中心Fight Factory Gym(FFG)職員游說下簽了5份共25.3萬元合約,其後經健身中心教練安排下向財務公司借貸8萬元,另再被已離職的健身中心職員及中介公司職員游說,分別經中介向兩間財務公司借貸約75萬元,連利息總共欠約100萬元,已報警及向消委會投訴。
疑借貸受騙 警列串謀欺詐
FFG昨晚發聲明強調涉事學員的借貸與該公司完全無關,指他多次用服務,未發現他有能力不足。聲明指出,去年10月接獲消委會通知有關投訴,並獲悉事主曾入讀特殊學校和經濟出問題,考慮後認為其雖未能提供醫學證據證明其能力不足或智力受損,但亦透過消委會與對方和解,同意退回其未使用服務的費用,正待消委會通知簽署和解協議書,當中未提及借貸。
警方發言人稱,灣仔警署去年9月16日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其去年在一間財務公司借貸時懷疑受騙,案件列作串謀欺詐,交油尖重案組跟進。
20多歲事主阿星(化名)約7歲時被評估為輕度智障,其父母離異,母親已去世,生前購入公屋單位供他自住,他事發時在酒樓廚房工作,月入約一萬元。他被指去年4月起數月內,在銅鑼灣FFG簽署約共5份合約,涉約25.3萬元,最貴一份15萬元。協助他的立法會議員鄧家彪稱,因阿星無力付款,一名健身教練安排他到財務公司借8萬元,又說服他賣兩部單車換取3.5萬元。
稱連簽5約共25萬
鄧稱,阿星去年7月接獲中介公司電話,被游說向財務公司借55萬元,其中約50萬元聲稱用作債務重組,該中介公司其後停業。至去年8月,阿星在一名已離職健身中心職員安排下,經中介向財務公司借20.6萬元。
其中一間財務公司去年9月入稟向阿星追債,鄧稱阿星去年已申請法援,但未獲批,結果阿星在無律師代表下敗訴,需還款58.6萬元及付堂費。鄧今日將與阿星到法援署跟進。法援署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
稱職員中介游說借75萬
鄧家彪稱接獲21宗健身中心投訴,其中7至8宗涉及精神無行為能力者,建議業界設冷靜期及健身教練認證制度。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說,美加規定智障者成年後須接受評估,如證實無能力處理財務等,會交由監護人處理,即智障者簽署文件不具效力,建議本港參考。資深大律師余若薇稱,一般精神上無能力代表自己者,其所簽合約可列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