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亞視停播在即,工聯會接獲多宗投訴,指有收費電視的推銷員以亞視停播為由推銷,亦有有線電視客戶在未約滿下被推銷再簽新約,詎料推銷員未按口頭承諾取消舊約,最終令他要付雙份月費。有線電視昨回應,會調查有關個案。工聯會批評電訊商在客戶簽約後即上門裝機頂盒,令可取消合約的7天冷靜期形同虛設,呼籲通訊局檢討。
消委會去年接獲332宗涉廣播服務的投訴,今年首兩個月則接有52宗。工聯會在今年首3個月接到9宗相關求助,其中以天水圍為最多,曾在一周內接獲3宗投訴。
50歲獨居天水圍的吳先生是其中一名投訴人,他去年2月與電訊商簽了月費193元、為期3年的合約,服務包括電視和電影。他指出,去年11月,同一電訊商推銷員再上門游說簽新約,表示只需249元便有電視、電影、上網和家居電話4項服務,並口頭承諾會取消舊合約。
要求取消合約被拒
吳先生稱聽後「覺得抵」而簽新約,並即獲安裝寬頻,至收到月結單才發現新舊兩份合約要同繳費,共繳交442元,變相有26個月要交雙份錢。吳先生曾要求取消合約卻被拒,最終要向消委會和通訊局投訴。吳無透露電訊商名稱,但其展示合約顯示為有線電視。有線電視昨回覆會調查有關個案,並強調一直有嚴謹政策及系統監察銷售員的操守及銷售手法。
藉口亞視停播 游說簽新約
工聯會社區幹事劉展鵬亦表示,早前接到一名70多歲獨居長者投訴,本月早前被推銷員以「亞視就嚟停播」為藉口,游說簽新約以多看幾個台的節目。當事主在4天後想取消合約,職員以已安裝機頂盒為由拒絕。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表示,通訊局在去年修訂《電訊服務合約業界實務守則》,列明消費者在簽非應邀合約後,可在7天冷靜期內要求取消,惟部分推銷員在簽約後即開通服務,使冷靜期形同虛設。她指出,推銷員多以獨居長者為目標,呼籲長者簽任何電訊合約前應與家人商量,建議通訊局加強宣傳,並考慮立法制定冷靜期。
通訊辦﹕現無法例介入
通訊辦回應表示,現無法例讓局方介入電訊商與客戶間的合約,若市民懷疑電訊商在銷售過程中涉誤導,可向通訊辦投訴。消委會呼籲消費者簽訂任何合約前,應詳細了解內容,亦可要求推銷員的口頭承諾加入合約,一旦有爭拗可作為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