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控方昨在庭上詳述8名被告角色,其中猶敦魁被指是組織者及提出者,即主犯;王譽錕、王立波、熊登輝、張襖江及毛小兵5人為跟隨者,罪名較輕。由於張及毛犯案後便離開,情節較輕;熊是積犯,罪名較重。梁起順及戴迅輝負責接收贓物,二人責任相等。
內地公安曾稱案件共拘9人,但兩日的審訊只有8人,該名「消失的疑犯」蔣正華以證人身分提供書面證供,稱自己為蛇頭,為綁架犯人帶路,早前因組織他人偷渡被捕,另案處理,不涉綁架案。蔣的供辭又稱,猶敦魁以往多次來港爆竊,皆由他安排偷渡。
「主犯」自辯替3同伙求情
眾被告皆稱希望獲輕判。梁起順的代表律師在庭上代梁求情,稱梁患有重病。張襖江則自辯稱要照顧母親,及3個不足10歲的孩子。被指為主犯的猶敦魁在最後的自辯為熊登輝、張襖江及毛小兵求情,稱他們只是聽從指示,不是主謀。
猶妻昨在庭上哭成淚人,亦有被告親友以家鄉方言向眾被告說,被監禁是幾年的事,入獄後要好好聽從教導,重新做人,在裏面「多學習」、「多改造」。熊登輝聞言後,回答一句「好」,其他人則微笑點頭。
據猶敦魁的男同鄉稱,猶出身貴陽一個窮鄉僻壤,「沒有路燈,到處都是泥巴路」,他與妻子育有兩名分別為7歲及15歲的女兒,近年一家搬到附近縣市。他說猶敦魁早前曾寫信給妻子,稱「知道老婆辛苦」,叫她把眼睛擦亮一點,與自己離婚,但妻子尚未決定,同鄉認為其妻是希望等待猶有判刑再決定。同鄉又說,猶被捕後,認為老婆無力獨自養育孩子,叫她把孩子帶回鄉下的大哥家,讓母親把她們養育成人。據悉,熊登輝為孤兒,自小沒有父母,「幾個當中最慘」,在家鄉找不到錢就出外打工,不料「學壞」,以偷竊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