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罰不怕?交通部祭重典
半年被抓2次 重罰10萬吊照

[2016.03.22] 發表
圖為Uber推出「UberASSIST關懷優步」服務。

【明報專訊】非法網路叫車服務Uber被政府重罰5000萬元,仍然罰不怕,交通部修法祭出「Uber條款」,只要自用車違規營業載客,半年內被抓到2次違規,就重罰10萬元罰鍰,並吊扣牌照半年,要恫嚇私家車司機,阻斷Uber司機的來源。

從美國舊金山發跡的網路叫車服務Uber於2013年7月底進軍台灣,顛覆台灣計程車市場,「小黃」業績減少2成,交通部加強稽查取締,截至本月21日,Uber違規營業共276件、遭裁罰3770萬元;Uber司機共罰277件、裁罰1205萬4000元,仍無法遏止Uber攬客,交通部只好重罰。

交通部昨公告修正《自用車違規營業處罰基準表》,以往使用自用車違規營運載客,第1次可罰5萬元並吊扣車牌2個月,第2次同樣罰5萬但吊扣牌照3個月。新規定改成6個月被抓2次,直接重罰10萬元,並吊扣車牌6個月;超過6個月被抓到第2次,也將加重6萬元並吊扣牌照3個月。若是第3次違規會開罰7萬並吊扣車牌4個月,第4次違規可罰8萬元並吊牌5個月,第5次以上違規罰10萬元並吊牌6個月。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王穆衡解釋,早已不斷要求Uber申請加入營業計程車客運業行列,但該公司都置之不理,也不肯在台灣繳稅,對國人和計程車業者都不公平;目前全台約有8萬3000名合法計程車司機,Uber的白牌車司機約有3000人,但這些白牌車司機卻已影響合法的秩序,交通部不能置之不理。

「交通部不想再拖時間,該重罰就重罰。」王穆衡說Uber根本不溝通,行政院也要求嚴正執法,因此才修法加重白牌車違規營業的處罰標準,希望透過重罰嚇阻私家車駕駛投身Uber的意願,讓一罰再罰卻不害怕的Uber沒有獲利空間。

對於準總統蔡英文競選時曾提出非都市地區開放Uber乘車服務,讓利益均勻分配深入基層的政見,王穆衡強調執法沒有模糊空間,在法律還沒開放白牌車可以營業載客前,目前交通部的政策仍會依法重罰Uber。對於交通部要祭重罰遏止Uber,Uber亞太區發言人李文駿表示,現階段仍持續與行政院進行溝通與配合,期望近期能達成共識、保障消費者權益和乘客安全,並能有效管理規範共享經濟的新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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