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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徐龍受賄案昨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徐龍(圖)受賄金額為1349.198萬元人民幣、200萬元港幣、3萬美元、1萬英鎊,判處其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財產700萬元人民幣。徐龍被認定受賄的犯罪事實共有7宗,涉及收受下屬賄賂、低價購房買鋪等。
宣判後,徐龍當庭表示自己無罪,是否上訴需和律師商量後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