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遭性侵後行為令人費解 成案件焦點
【明報專訊】前電台名嘴戈邁斯(Jian Ghomeshi)性侵案審訊多天﹐外界的焦點多數集中在原告人在據稱襲擊事件後的表現﹐她們為何指控戈邁斯侵犯她們﹐事後卻與他往來﹐甚至有更多性接觸。
性侵犯受害人倡權者說﹐原告女子事後的表現如何﹐與性侵犯案不一定有連帶關係﹐人們不應渲染這一點。女性受創傷後﹐可能有令人費解的表現。
司法專家則說﹐辯方律師集中焦點﹐陳述原告事後的行為、言論﹐因為那關乎她們的誠信度。
性侵犯受害人倡權者質疑﹐女事主事後的行為與案件有無關聯。他們指出﹐婦女受創傷後﹐有時可能有令外人困惑的反應。戈邁斯案其中一名原告德庫特爾(Lucy DeCoutere)指出﹐不應審判女性的行為﹐戈邁斯的所作所為才是審訊的重點。
安省強姦危機中心(Ontario Coalition of Rape Crisis Centres)主席盧卡西克-福斯(Lenore Lukasik-Foss)說﹐該案開審後﹐庭訊一直糾纏在原告的證詞﹐而不是襲擊事件有沒有發生﹐她有點沮喪。
她說﹐她多年來處理家庭暴力事件、性侵犯受害人﹐她很明白﹐一些人受到自以為值得信賴的人傷害﹐事後或有令人費解的反應。
盧卡西克-福斯指出﹐證人德庫特爾作證說﹐她在襲擊事件後仍與戈邁斯一起度周末﹐找回正常的感覺﹐那樣的表現不算不尋常。
她說﹐我們的文化似乎期望﹐人們遇到那樣的事情﹐在事後有更理性的反應﹐但類似事件發生後﹐並沒有一個「正確」的表現方式。
她擔心﹐這場審訊可能有阻嚇作用﹐其他女子不敢挺身而出﹐向警方報案﹐因為她們會擔心﹐有人質疑她們在其他方面的表現。
多倫多刑事律師拜滕斯基(Boris Bytensky)說﹐性侵犯案受害人確實沒有所謂「應有」的行為模式﹐或者如何表現﹐才會有人相信她們。
但他指出﹐戈邁斯案辯方集中焦點﹐質疑女證人證供的可靠性﹐因為其中一些人沒有如實講述在事後發出調情字條和電郵。
他說﹐辯方律師抓緊這一點﹐質疑那些女子在事後的表現﹐只有一個原因﹐就是質疑她們的證詞。他估計﹐辯方會在結案陳辭時說﹐控方根本沒有足夠證據﹐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性侵犯案確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