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獲非法僱用外勞
警強借30萬助業者免罰
【明報專訊】嘉義瑞里派出所員警吳招典前年2月任外事警察時,曾查獲色情業者王東任非法僱用2印尼逃逸外勞,王請雲林縣某議員助理張進堂邀吳吃飯,約月餘,吳便以一張客票向王強借30萬元,換取王免遭刑裁罰,被依貪污罪嫌聲押獲准。
雲林地檢署去年11月偵辦張進堂疑與色情業者王東任、王能偕叔姪掛勾,涉嫌仲介逼迫逃逸外勞脫衣陪酒甚至賣淫案,經擴大追查,發現吳招典疑涉貪的案外案。
檢察官黃立夫28日指揮警政署政風室及嘉義縣警察局同步搜索吳員居所、嘉義縣警局竹崎分局瑞里派出所,並傳喚吳招典到案說明,吳供詞閃爍,被認有串證之虞聲押獲准。
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指出,吳2014年2月間擔任朴子分局外事警員時,查獲王東任僱用2名逃逸印尼籍女子,王便委託張進堂同年5、6月間安排其與吳吃飯喝酒,餐會後1個多月,吳就拿客票1張向王強借30萬元。
黃怡華說,王東任為免遭縣政府裁罰及刑事追訴,只好給付30萬元給吳,吳為圖利王免遭縣政府裁罰,未將王違法行為移送縣政府裁罰,並且隱匿公文書,沒依規定將案卷內涉及刑法妨害風化等罪嫌部分移送刑事單位偵辦,讓王不必繳罰款也沒被追查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