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富二代去年10月駕駛其母親的跑車,衝過落馬洲管制站,在港逗留4天後被捕。他早前承認駕駛無牌車輛及未經許可入境等共4項控罪,辯方引述其精神報告指其精神狀G有改善,可不用判處醫院令,對社會及他自己已不是威脅。裁判官考慮整體案情後,判他入獄1年。 被告鄭羽舟(24歲)早前承認無牌車輛、未經許可入境、無第三者保險及駕駛時無駕駛執照共4項控罪。 辯方強調,本案有其特殊情G,案件由被告的精神狀G引起,與其他案件不同。由於鄭已被還押3個月,辯方茧籈P官判鄭入獄3個月,而與駕駛相關的控罪則可判處罰款,令鄭可即時獲釋。裁判官認為控罪嚴重,判處被告入獄1年。 案情指出,鄭於去年10月24日下午駕駛沒有車牌的福特野馬Mustang跑車駛經落馬洲管制站,未有接受檢測疾馳而去,海關隨即報警。警方3日後在街頭截查鄭時,發現他並沒有入境紀錄,將他拘捕,鄭在警誡下直認早前曾駕車闖關。 【案件編號:FLCC55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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