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986年無邦q視「電視小姐」比賽亞軍鄭艷鳳,疑向3人訛稱可提供「骨療醫學」文憑及學位課程,並合共收取約22.2萬元,若3人完成課程,可獲頒發國家聯合大學(UNU)的文憑或學位證書,惟大學早已停辦。鄭早前否認3項欺詐罪昨續審,其中一名學員申請將身分保密,稱被告是其家人的「醫生」,遭裁判官質疑被告身分,反問「被告人係醫生啊?」 指被告為家人醫生 官質疑 控方證人、第3名學生香潔玲昨供稱,經被告鄭艷鳳(50歲)介紹後修讀相關文憑課程,須在18個月內完成6個科目,她遂於2012年4月3日繳付4.68萬元學費,修讀一個名為「生命美療」科目,但之後沒再獲安排修讀其他科目,3人遂於2014年要求被告退款,被告提議安排課程解決,但他們不接受。 香昨突然向法庭申請保護其身分。控方稱被告是證人家人的醫生,根據病人權益,她有權申請。裁判官反問「被告人係醫生啊?」又指一般情G只會在有關性罪行的案件作有關保護令,本案並非涉及性罪行,下令控方先索取指示,控方索取指示後沒有再作相關申請。 裁判官又要求控方交代檢控基礎,控方稱3人報讀時國家聯合大學不存在,根本不能完成課程。辯方稱指控與原有的不同,要求控方考慮是否修改控罪。裁判官暫將案件押後至今日續審,國家聯合大學的創辦人及職員將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KTCC42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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