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省聖熱羅姆15日加新社電)魁省前心臟科醫生特科特(Guy Turcotte)手刃子女案周五量刑﹐法官裁他至少17年不得假釋。 特科特12月被陪審團裁定兩項一級謀殺罪名成立﹐他涉於2009年殺害一對子女﹐5歲兒子奧利維爾(Olivier)與3歲女兒安妮-索菲(Anne-Sophie)。 魁北克高等法院文森特法官(Justice Andre Vincent)裁定﹐43歲的特科特必須坐牢至少17年﹐始有資格申請假釋。法官說﹐對他的量刑反映這項罪行的「兇殘及恐怖」。特科特在庭上低頭傾聽。 檢控官在12周的審訊期間堅稱﹐特科特殺子女﹐意在報復當時的分居妻子加斯頓(Isabelle Gaston)。 加斯頓那時與特科特的朋友有戀情。 辯護律師表示﹐特科特當時有自殺傾向﹐試圖飲汽車玻璃水自盡﹐亦決定帶孩子同赴黃泉﹐免得他們看到他的屍體。 兩名兒童總計被刺46次。 檢方求刑至少20年方能假釋﹐辯方要求在10年到15年之間。 法官文森特周五說﹐檢控官的建議刑期「過重」﹐因為被告沒有犯罪前科﹐對社會不構成高風險。他也指特科特展露真誠悔意。 但法官也說﹐辯護律師求刑10至15年﹐那不足夠﹐因為它未完全反映該罪行的道德淪喪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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