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今年9月起生效經修訂後的安省道路法則更嚴厲對付分心駕駛,在阿省便有司機在私人物業如商場的不用下車通道(drive-thru)等候快餐時拿手機發文字信息,被當地警員票控,但在安省司機的做法並不算違反法例。 阿省一名司機最近在當地一間Tim Hortons的不用下車通道等餐時用手機發文字信息,結果被當地警員票控,罰款額是300元。 多倫多警方交通組斯提比(Clint Stibbe)表示,在安省高速公路交通法(HTA)下,只有在道路上執法的警員才可以向違規者提出檢控,這包括了進入私人地方商場的車道和路邊行人路等。 違規司機會接到的告票,是因為觸犯了「駕車時使用手機或遊戲機」(Drive-hand held communication device or entertainment device)條例,例如警員見到有司機於駕車時偷看手機?拿茪熅鷙蕈靬庰o出文字信息等。 在安省若司機把車停在馬路上,用手觸及電子器材,這亦算違法。 斯提比補充說,若警員看見司機在開車時手觸電子器材,但其後司機卻駛入了不用下車通道等候食物,司機仍可以被票控。 他解釋說,若執勤警員看見司機違法,尾隨司機10多公里後,司機之後駛進私人物業範圍內繼續用手觸及手機,警員仍是可提出票控,關鍵是警員一直開車跟蚢H規司機,司機未有離開其視線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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