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亞視執行董事葉家寶被指疏忽或縱容亞視,拖欠24名員工去年7月至今年1月的薪金及超時津貼,他早前經審訊後,昨被裁定其中100項欠薪罪罪成。裁判官指亞視早已響起警號,葉卻延遲採取行動,明顯是危機感不足,但裁判官表示傾向以罰款方式處理。辯方呈上18封求情信,其中一封信更有逾300名亞視員工簽名。葉家寶更在庭上自白,執掌亞視期間,表面好像很積極,但其實已心力交瘁。
周三判刑 官稱傾向罰款
葉家寶原共被票控102張欠薪傳票,其中兩張涉及一名兼職員工的欠薪。裁判官張潔宜裁決時表示,亞視與兼職員工有協議,遲一個月發放薪金,張官指計算兼職員工薪金需時、要多個部門核實,認為協議合理,亞視亦能在協議的時間內發放薪金,遂裁定兩張傳票罪名不成立。不過,亞視的確延遲發放全職員工月薪、超時津貼,並在超過法例規定、工資期完結7天後才發放。
張官又指葉是否有疏忽、故意縱容欠薪是裁決關鍵,不過葉證供自相矛盾,一方面說「每一日返工都有危機感」,另一方面又說相信大股東黃炳均、王征會注資公司,故沒有採取行動,質疑他「危機感邊度薄H」
指9月首欠薪時無行動 裁疏忽
張官又稱,葉早知亞視長期依賴投資者注資,有責任做兩手準備,公司早於去年9月首次欠薪時,已響起警號,葉應採取行動,他卻延至12月後期才開始變賣土地、機器,當時問題已不能逆轉,明顯是危機感不足,其後又沒有提醒人力資源部發放薪金,裁定欠薪是葉疏忽所致。
張官強調,亞視是擁有700多名員工的大機構,葉是公司唯一執董,有責任確保公司有足夠資金支付薪金,公司入不敷支不能成為欠薪藉口,若將商業風險轉介到員工身上,員工便會失去保障。
求情稱葉亦被拖糧
辯方求情稱,葉家寶亦是受薪「打工仔」,每月領取15萬月薪,他亦被欠薪,公司有財務困難時,葉更聯同其他亞視高層向基層員工提供經濟援助,先確保他們得到保障,葉離開亞視是最容易,卻對公司傷害最大,沒有他的努力,員工將可能失業。
根據法例,拖欠薪金的最高刑罰為罰款35萬及監禁3年。另外,亞視早前已承認102項違例欠薪罪,被判罰款107萬元。
勞工處表示,法院今次裁決有助向所有僱主及公司負責人發出強烈信息,提醒他們違例拖欠薪金是嚴重罪行,切勿以身試法。政府會繼續竭力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2日(下周三)判刑。
【案件編號:STS13719-35/14、STS925-45、2116-2117、2363-2373、2393-2411、2434-2455、2886-289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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