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對於港鐵紀錄的裂軌數字與傳媒報道有出入,港鐵回覆稱,一直有在每季出版的刊物《港鐵縱橫》交代數字,但記者翻查最新一期《港鐵縱橫》,港鐵只在顧客服務表現附註內提到「每百萬載客人次的須呈報事故數目(第三季0.86)」,而該數字包括裂軌、侵入路軌以至扶手電梯及升降機等事故。 至於上周一荔景站斷軌事故,港鐵發言人起初形容路軌上發現「裂紋」,但至黃昏改稱「裂縫」,又指裂縫少於1毫米「好幼好幼」,為垂直地裂開,但兩端仍緊密貼在一起,並非「broken」(破開)。 4年前已拗裂縫裂紋定義 事實上,「裂縫」和「裂紋」的定義早於4年前已經爭拗過,當時公眾及傳媒同樣質疑港鐵使用的字眼引起混淆。時任運輸及房屋局長鄭汝樺因此在立法會會議上表明,「裂縫」是指路軌整個橫切面斷裂而出現的空隙;「裂紋」則指路軌表面出現裂開的情G,但無論是「裂紋」或「裂縫」,港鐵的英文公布一直以英語「crack」來形容。 港府曾限港鐵清楚用字 鄭汝樺當時又稱,港鐵得悉有關的描述可能引起公眾誤會後,已採用「裂縫」形容由頂到底的路軌斷裂,當時港鐵對於有關用字所引致的誤會表示歉意。政府要求港鐵今後公布類似事故時,應清楚交代事故涉及「裂紋」還是「裂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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