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案辯方指律政司隱瞞法庭 20人申請撤控
【明報專訊】律政司今年初獲高院批出許可,起訴兩批去年在佔旺區清場期間涉違反禁制令者刑事藐視法庭,其中17名被告今年9月因為政府律師「甩漏」,令他們變相獲撤控。至於另一批包括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在內20名被告,亦指律政司重複犯同一錯誤,事後更涉嫌隱瞞法庭,昨向高院申請撤銷律政司控告藐視法庭的許可。
案件昨於高院提訊,全部20名被告均被指於去年11月26日旺角彌敦道清場期間,違反法庭命令。代表岑敖暉等6名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昨指出,律政司今年4月處理本案時,未有按程序在獲批許可後14天內發出「聆訊原訴傳票的預約時間通知書」(下稱排期通知書)。事隔3個月後,律政司突然向高院申請修改案情,並獲法庭批准,但事實上律政司只是把案情中的兩段落次序倒轉,卻重新獲得14天發出排期通知書。
指瞞未如期發排期通知
麥高義批評律政司向法庭申請修改案情時,隱瞞未有如期發出排期通知書一事,並質疑律政司把案情略為修改後,便把案件當作新案處理,遂要求法庭一併撤銷律政司修改案情,以及控告上述20名被告藐視法庭的許可。
指改段落次序當新案處理
除了沒有律師代表的學聯前常委司徒子朗外,其餘被告的大律師均表示採納麥高義的陳辭,但需時研究,法官遂將聆訊押後至明年2月25日。司徒子朗表示將會申請法援。
岑敖暉於庭外批評,律政司理應對程序非常熟悉,更以公帑聘請兩名資深大律師做外援,卻再次「甩轆」,有如要納稅人為律政司的錯誤「埋單」。他認為即使獲撤控,相信律政司都會再次控告,並指案件至今已拖延近一年。
律政司不同意:下次聆訊解釋
律政司發言人昨表示不同意麥高義的觀點,上周五已經以書面向法院及辯方闡述理據,並強調申請修改案情時已向法院披露相關文件及資料,並沒隱瞞法庭,更沒有欲藉此重新獲14天時間向被告發出排期通知書,律政司將於下次聆訊時向法庭解釋情况及法律觀點。
根據資料,律政司數日前已重新入稟高院,申請許可起訴今年9月獲撤控的17名被告,他們全部被指於去年11月25日在旺角亞皆老街清場期間,違反法庭命令。
【案件編號:HCMP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