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通報處分22名現役幹部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3日消息,公安部黨委、紀委堅決貫徹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切實從嚴治警。
日前,經公安部黨委批准,公安部紀委、駐部監察局對新疆公安邊防總隊原總隊長張根恆(副軍職)、內蒙古公安廳現役工作辦公室原主任李文利(正師職)等22名公安現役幹部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張根恆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在戰士入學提干、大學生入警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張根恆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公安部紀委全委會審議並報公安部黨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根恆開除黨籍、開除軍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查,李文利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在大學生入警、幹部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禮品;嚴重違反生活紀律,參與賭博。李文利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公安部紀委全委會審議並報公安部黨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文利開除黨籍、開除軍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公安部黨委決定給予其他3名副軍職、15名師職和2名團職公安現役幹部黨軍紀處分,其中:公安部警衛局原副局長尹志山留黨察看一年、撤職、副軍職降為正師職、少將警銜降為大校警銜;江蘇消防總隊原總隊長馬德文(副軍職)留黨察看一年;陝西公安邊防總隊原政委孫曉峰開除黨籍、撤職、正師職降為副營職;上海市公安局現役工作辦公室原主任蔡勝留黨察看一年、撤職、正師職降為正團職;河北公安邊防總隊原總隊長劉元祥留黨察看一年、降低退休待遇、正師職降為副師職。
另外,公安部紀委堅持挺紀在前、抓早抓小、動輒則咎,今年以來還對125人進行誡勉談話、提醒談話和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