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送女兒入讀好學校 也成申請人道移民理由
法官拒廣州男:又不是住窮困山區
【明報專訊】有人說,中國開始實施二孩政策後,很多人將不可以用中國一孩政策作為申請難民的理由。其實,來自中國而申請難民的人,理由千奇百怪,其中包括了因為在國內收入低,沒法令孩子接受良好教育。
來自廣州的男子楊火軍(Huo Jun Yang,音譯),於2010年2月來到加拿大,到鶣嶀ㄓ[便提出難民申請,
數月後被難民署拒絕。2012年9月12日,楊火軍再向移民部提交永久居民申請,而這回的理由是人道原因。
但這一申請在2014年4月9日也被移民部拒絕,移民官的理由是,申請人無法證明,如果他申請失敗的話,會遭受不尋常和不適當的苦難。而且移民官還發現,申請人是在有意拖延申請返回原居地的中國護照。
移民官還認為,申請人有足夠的工作能力和技能,而且他在加拿大並沒有什麼根基,只是租住一個房間而已。至於與房東親如一家的關係,遠遠比不上申請人與自己的妻子、女兒和父母的關係,而這些親人目前都居住在中國。
至於申請人辯解稱他正努力學習英語,移民官認可這一做法,但不認為這是一個關鍵因素。此外,申請人參與義工活動和捐款,並且有良好的市民紀錄,僅表明他具備良好素質,但不能作為人道主義的依據。
移民部將楊火軍的申請拒絕後,楊某又提出,代表他申請人道主義移民的移民顧問不但無能,還欺騙了他,既沒有把他在2009年4月在廣州生下女兒的事情說出來,以此作為他申請人道主義移民的重要理由之一,移民顧問還隱瞞沒有獲得加拿大移民顧問規管委員會(Immigration Consultans of Canada Regulatory)執照的情況。
楊火軍聲稱,他如果留在國內,單靠其收入難以保證女兒上學的需要,因為他每月將要支付800元到1000元人民幣的上學費用,但他從事的開叉車(forklift)的工作,每月只有1000元至2000元人民幣的收入,而要在廣州維持一個體面的生活,他的月收入至少需要3000元到5000元人民幣。
楊火軍聲稱,他的移民顧問沒有將這些事情說明白,而法官安尼斯(Justice Annis)則認為,申請人的配偶、祖父母和姐姐都沒有佐證上述說法,沒有證明楊某在加拿大的收入是他女兒上學的唯一財政來源,也沒有當地學校出具的收費標準。而且,楊某也沒有出具他給家人寄錢的證據。
此外,楊某的家人居住在繁華的廣州,所謂的無錢上學的情況,只存在於中國的偏遠地區。更何況楊某在國內讀過中專,他的女兒又怎麼可能連最基本的9年義務教育都接受不到?
聯邦法院法官安尼斯不接納楊火軍申請司法覆核的申請,上周四裁定楊火軍敗訴,維持移民官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