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權組織指令婦女受虐 促即撤有條件永久居民規定
(渥太華28日加新社電)1個難民倡權組織呼籲聯邦自由黨立即行動﹐履行競選承諾﹐撤銷1項條款﹐解救受虐婦女。
加拿大難民理事會(Canadian Council for Refugees)說﹐他們諮詢數十個前線移民組織﹐證明實施已有3年的措施對許多新移民不利﹐他們更容易受傷害﹐尤其是婦女。
政府在2012年10月規定﹐與加拿大贊助人有兩年或不足兩年關係的海外配偶或伴侶﹐只能審批有條件永久居民身分。
此後﹐新移民抵埠後﹐必須與贊助人維持真實關係兩年或以上﹐否則有喪失永久居民身分、遞解出境的可能。
難民理事會等組織關切此事﹐它們說﹐那樣的措施提高配偶受虐風險。倡權組織強烈反對﹐政府就為受虐者添加赦免措施﹐但難民理事會說﹐由於繁文縟節、語言障礙﹐證明虐待不容易﹐赦免程序不起作用。
難民理事會聯絡超過140家安置機構、法律諮詢處與婦女庇護所﹐發現有條件居民條款相關信息缺乏﹐是一大挑戰﹐尤其是在大城市外圍的地區。只有62%的受訪者知道這個情況﹐40%了解赦免條款。
自由黨承諾﹐取消有條件永久居民規定﹐但新政府何時、如何兌現承諾﹐不得而知。
難民理事會說﹐機構援引赦免條款﹐協助受害人﹐但遇到各種阻滯﹕
•並非所有公民及移民部官員理解條件規則﹐他們經常提供誤導信息﹔
•面試官員顯然缺乏配偶暴力方面的培訓﹐而這些官員要決定﹐是否批准當事人赦免﹔
•蒐集證據繁瑣﹐證明精神和心理受虐﹐通常有困難﹔
•官員不能即時回應赦免請求﹐當事人有精神壓力與創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