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副院長受賄 涉現任中央委員
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原最高法院副院長奚曉明,目前正以涉嫌受賄罪被檢方立案偵查。中紀委監察部網站在上月底通告羅列了奚曉明的罪名,包括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牟取利益,接受公款接待,泄露審判工作秘密等等。公告指他「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違背依法治國決策部署」。京城消息人士指,奚曉明案從中紀委介入到移交檢方僅兩個多月,所以如此迅速,是奚曉明已承認相關涉嫌犯罪的事實;目前已確認他收受1.16億元人民幣賄款,同時他也坦承向包括現任中央委員在內的數人行賄的線索。
涉收1.16億元 望調動送錢予高官
據京城耳語,奚曉明受賄金額中,包括收受山西富商張新明1600萬元,收受北大方正(李友)3000萬元,收受騰信公司2800萬元等;奚曉明還承認曾希望調動工作,向十八屆中央委員、最高法常務副院長沈德詠輸送利益,另外還送錢給曾在中組部任職的一名現任中央委員。
奚妻一搏 免夫成司法界首虎祭旗
中紀委公告指,奚曉明「在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本月初,奚妻吳建偉向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中紀委書記王岐山發出公開信,稱「奚曉明案件正在被系統地製造為一起冤假錯案」,「中紀委對奚曉明的調查結論涉及到黨紀和國法。黨紀是政治問題,中紀委已做出『雙開』結論,國法是法律問題,最終要由司法公正審判。法院審判不應當混淆黨紀和國法,把法外因素帶進來製造出冤案。」
京城耳語,吳建偉此舉是在拼力一搏,以免當局將奚曉明作為司法界「首虎」祭旗。原因是奚曉明除受賄,也向更高級官員輸送利益。
鍾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