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患抑鬱症的單親母由內地來港後,被患精神分裂的丈夫導致身心受威脅,加上兒子患上過度活躍症,令她感到一直活在噩夢中。在自覺生無可戀、負累家人下,前年7月她與9歲兒子燒炭,幸及時感到於心不忍,通知親友獲救。她早前承認「故意遺棄致兒童受健康損害」罪,昨被判處兩年感化。法官昨判刑時說案件雖令人心痛,但被告的感化報告理想,不但獲前僱主委以重任,亦獲親友支持,寄語被告不要令他及支持她的親友失望。 姓黃被告(43歲)2001年由內地來港,原被控一項企圖謀殺罪及一項交替的虐兒罪,早前承認交替控罪。 稱生無可戀失控犯案 暫委法官司徒冕引述女被告的感化報告,指被告的丈夫患上精神分裂,令她身心受威脅,2011年與結婚10年的丈夫離婚。此外,被告兒子亦患有過度活躍症,情緒不穩及有行為問題,令被告感到一生從未快樂及自責。她被捕後曾向警方多次表示,事發時無心傷害兒子。法官特別讀出被告的警誡口供,強調她是一時失控才這樣做,事實上她很愛惜兒子,願意為他付出一切。 官囑勿辜負僱主親友支持 感化報告續說,被告接受治療後康復情G理想,去年12月被控後獲准保釋,獲前僱主重新聘用,加上僱主欲拓展麵包店的內地業務,更升任她為主管。現時入住兒童之家的兒子亦正接受心理治療,病情有改善。 根據控方案情,2013年7月5日下午3時許,被告與兒子先到超市買一包炭及兩樽水,然後返回丟空的興華h舊居。被告先將身分證副本及兒子出世紙副本燒掉,之後關上窗燒炭。她留下遺書給前夫,透露「世上所有不快的事跟茼o,她沒有出路」,她寧願陪兒子離開這世界,也不想兒子過艱苦生活。 至晚上10時許,被告發短訊通知胞姊,稱已留錢給她,茩M姊好好照顧其子。親友閱信息後擔心,遂登門找被告,當時被告兒子應門,被告已昏迷。母子被送往醫院搶救,檢驗後證實一氧化碳中毒,其子經診治後同月底出院。被告則於案發晚被捕,警誡下稱燒炭時,攬茖鄐l的頭免他吸入毒氣,又為兒子開風扇及冷氣,茖鄐l下樓找保安等,堅稱無意圖殺死兒子。 【案件編號:HCCC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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