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委外文創 近七成投資失利
【明報專訊】行政院國發基金匡列100億元投資文創產業,由文化部對外招標12家「管理顧問公司」決定投資標的,民進黨立委邱議瑩13日質詢指出,截至去年底25件投資案,17件虧損,即近七成投資失利。對此,國發會主委杜紫軍說,虧損部分屬第一期核撥資金,第二期資金核撥管理制度已檢討;行政院長毛治國表示將了解、檢討。
據《中國時報》報道,根據國發會資料,文創產業計劃統計到今年8月底共28件投資案,信託專戶投資約6.24億元、專業管理公司投資約6.75億元,總投資金額12.99億元。其中已認列投資損失計666萬餘元。
不過,文創投資草率,去年6月文化部已遭監院糾正,指管理顧問公司投資對象多屬發展成熟、不缺資金企業,且太集中「娛樂影音事業」,需資金挹注的新創、微型文創企業等,反無法獲得投資;第二期文創投資計劃13日開標,立委要求政院嚴格把關。
未投資卻收管理費
邱議瑩說,根據《文創發展法》定義,文創產業包括視覺、音樂表演、工業藝術、電影產業出版產業等16項類別,孰料70%資金用於電影、廣播電視產業,分配嚴重不均。
她說,台灣文創一號、中影、達利、柏合麗等12家顧問公司除投資績效不彰外,居然另收高額管理費;台灣文創一號2013及2014年各收150萬元,卻無任何投資案;柏合麗自2012年收取79萬餘元投資1件文創產業,2013及2014年分別拿109萬元、40.5萬元卻也沒任何投資標的。
面對質疑,備詢的文化部次長陳永豐一度語塞,只表示文創非他負責。邱議瑩進一步踢爆,文化部第二期將大幅放寬投資對象。對此,毛治國回應,將了解細節並檢討。
國發會:重在點火
針對投資失利,文化部說,目前文創投資計劃第一期才開辦4年多,文創投資計劃以10年為期,原則上前7年投資,最後3年結算,目前尚未進行整體結算,也沒所謂盈虧統計。
國發會副主委林桓說,國發基金運用與一般商業創投不同,一般商業創投唯一目的是獲利,但國發基金目的是「點火」,帶動產業發展。
文化部說,文創投資機制採共同投資。至於給予管理公司管理費,文化部說,係參照國發基金及業界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