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敬恩不辭職 保密守則未提處分
【明報專訊】香港大學校委兼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昨違反保密守則,召開記者會公開其他校委在會上的言論,他稱願意接受批評,並感到抱歉,但希望日後校委可開誠布公地披露會上內容,接受師生及校友監察。有熟悉校委會運作人士向本報稱,校委均已簽署的保密守則,並沒提及違反守則會被剝奪校委身分;學生會內務副會長何珈彥則坦言,校委可能亦有權動議罷免馮敬恩,但引述馮稱不會道歉或辭職。
未曾有校委被剝奪身分
現時馮敬恩是以「本科生代表」身分成為校委,任期1年,至明年5月2日。分別有熟悉港大事務人士表示,據其理解,過去未曾有剝奪校委身分的情G,除非當事人辭職,據遴選學生校委代表的機制,普通學生亦可參選,但一般而言學生會會長獲選的機會較大,因為已有一定同學支持他。
倘遭罷免 仍有權再入選校委
何珈彥說,不會斷言隸屬校委會的紀律委員會有沒有權力控告馮敬恩泄密,但預料不會有「超級大的後果」;若校委會通過罷免馮敬恩,他仍有可能再次藉選舉進入校委,除非校委成員大比數贊成馮永遠不能成為校委。
本報早前報道,在8月校委會議上,主席梁智鴻出示一份《學苑》即時新聞報道,指有校委引用該報道內容指控馮敬恩泄密,校委會最終要求馮書面回應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