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名99歲老婦在加拿大居住超過80年﹐她申請保健卡和公民證﹐均被拒絕。論者批評公民及移民部﹐說它連自己的規例都不明白。
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拒絕老婦斯特林(Joan Stirling,圖)的公民證申請﹐因為她無法出示特定身分證明﹐亦即近一個世紀前的出生紙。
自2012年以來﹐斯特林的友人華森(Diana Watson)一直為她爭取公民身分﹐部分原因是﹐老婦可以享受公費保健護理。
華森向公民及移民部提交一批證明書﹐超過20種文件﹐可以追溯到她在英國出生、抵達加拿大﹐以及長期居住在加拿大的歷史。
文件顯示﹐自上世紀30年代以來﹐斯特林一直在多倫多居住﹐她有工作、納稅﹐差不多每次選舉都有投票。但華森說﹐其中一張證明﹐斯特林的出生紙很難找﹐她已聯絡英國當局﹐還是沒辦法。
華森說﹐斯特林有其他證據﹐公民及移民部仍是不肯簽發斯特林的公民證。
華森告訴加拿大廣播公司(CBC)新聞《公諸於眾》(Go Public)欄目﹕「這很滑稽﹐這是官僚程序。我提供了大量的文件﹐只得到一頁紙的回函﹐他們說﹐需要出生紙﹐整件事情陷入僵局。」
斯特林1916年生於英國倫敦﹐後來移居美國﹐1933年﹐她來加拿大﹐當時她17歲。
斯特林從沒結婚﹐也沒有駕駛執照或護照﹐從不需要保健卡﹐直到數年前。
華森說﹐她幫助斯特林﹐基於兩個原因。
她說﹐依老人的年齡﹐可能需要醫療保健服務。華森還擔心﹐斯特林的儲蓄耗盡﹐她無法支付退休屋。沒有保健卡﹐她得不到政府資助的長期護理。
華森透過流浪漢計劃、安省衛生廳﹐為斯特森申請一些臨時保健卡﹐最近的一張保健卡今年9月到期。
此事在《公諸於眾》公開後﹐公民及移民部同意﹐檢討斯特林的個案。
按《入籍法》修訂案已是加國公民
當局後來判定﹐按照6月的《入籍法》(Citizenship Act)修訂案﹐斯特林已是加拿大公民。
斯特林和華森得悉﹐政府會簽發公民證和永久保健卡給斯特林。她說﹐她有身分證明﹐「我覺得自己和所有加拿大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