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在佔領運動後,立即檢討及更新處理集會方案,及至政改方案今年6月表決時的Solarpeak II行動中,精簡指揮層級及確立5區「總區應變大隊」(RRC, Regional Response Contingent)機制。近期各區警務人員獲通知,在大隊機制下,由「第一梯隊」的最精銳部隊如機動部隊及衝鋒隊,到「第二梯隊」的警區快速應變部隊或學警,以至「第三梯隊」的各區巡邏警員,都要共同受訓,以增合作。 警方五大總區(港島、西九龍、東九龍、新界南、新界北)已設應變大隊,如果旺角出現突發大型事故,由西九龍總區變應大隊負責(內部稱Home Team Concept),由該總區指揮官主理;警察總部行動處亦會直接聯繫現場大隊指揮官支援,增調配靈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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