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名投資貴金屬買賣的巿民,昨日在立法會議員王國興陪同舉行記者會,稱投資貴金屬的過程中遭投資經紀及財務中介人欺詐及誤導,涉及損失共約220萬元。王國興指涉事金業公司的投資經紀涉聯同中介人、財務公司等以不良手段誘騙投資者,有受害者透過中介向財務公司借貸,共有四成投資金額被收取作服務費,呼籲政府將貴金屬買賣列入《商品說明條例》規管。 婦投資現貨金失43萬疑受騙 王國興昨與3名報稱受騙的事主講述經過,並促請警方介入調查。其中一名化名周女士的事主稱,去年在某金業公司以23萬元投資現貨金,當時未簽署授權書,其後接獲另一經紀通知要求補倉,並要求周簽署開戶文件,周其後發現該文件實為「顧客協議書」,簽署日期事後遭更改,疑經紀把顧客協議書當授權書。周女士其後被游說再投資20萬元,終血本無歸,損失43萬元。公司負責人表示已解僱有關經紀,但拒絕負責任,周女士其後報警。 倡設合約冷靜期 王國興說將聯同幾名受害人約見警方,冀警方調查事件。王建議政府將貴金屬產品納入商品說明條例監管,及設立合約冷靜期,減少投資者被騙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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