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盈控香港寬頻宣傳侵犯商標
【明報專訊】電訊盈科不滿香港寬頻今年多次公開宣傳家居電話計劃時,使用詆譭競爭對手的方法,並侵犯由電訊盈科旗下公司註冊的不同商標,電訊盈科日前透過旗下兩間公司入稟高院,控告香港寬頻網絡侵權,要求法庭頒令禁止香港寬頻再作出侵權行為,並交出所有侵權物品,以及追討因侵權而導致其聲譽受損的損失。
兩原訴公司分別是數據資訊服務有限公司及電訊盈科企業有限公司,兩公司均由電訊盈科執行董事兼集團財務總裁許漢卿擔任董事。
被告為香港寬頻網絡有限公司,由行政總裁楊主光任董事。香港寬頻昨表示,就入稟沒有回應。
廣告:電盈用戶唔使再忍受大食月費
電盈一方由專門打知識產權官司的資深大律師甄孟義撰寫入稟狀,入稟狀指出,被告香港寬頻為其競爭對手,約於今年2月至4月期間,被告先後在其網站、其他傳媒網站和報章廣告,以及被告位於港九各區的分店門外豎立宣傳板,以「HKT家居電話用戶 轉悇O時候」、「電訊盈科家居電話用戶 即轉即慳」、「電訊盈科家居電話及eye用戶唔使再忍受咁大食黈a居電話月費」等作宣傳。另外,原訴一方又指被告曾在中環干諾道一幢大廈,以大型海報「電訊盈科用戶 唔使再忍受咁大食鴾賱O」作宣傳。
電盈斥廣告詆譭 入稟申禁制索償
原訴一方在入稟狀續指,「HKT」、「電訊盈科」及「eye 2」、「eye多媒體」及「PCCW」已先後由原訴一方於2000年至2012年期間註冊成商標,而被告上述行為已屬侵權;被告利用原訴的商標去宣傳自己的服務,不但詆譭原訴的聲譽,更誤導消費者以為原訴一方的定價不合理,故興訟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被告繼續侵犯電盈的商標,並交出所有侵權的物品包括宣傳用的海報及單張等,以及追討因侵權而導致其聲譽受損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