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市增違泊告票罰款 停在路邊罰款升至50元
[2015.08.24] 發表
【明報專訊】由本月起﹐密西沙加市政府發出的違例泊車告票將增加罰款。市民若未有徵得業主同意﹐擅自將汽車停泊在私人地方而被發告票的話﹐罰款將由原來的30元增加至45元﹔將汽車停在行人路邊的違例罰款則由30元上升至50元。
密市政政府發言人弗洛里斯(Karen Flores)表示﹐市議會早於今年6月24日便開始執行新附例。
她表示﹐市府職員增加罰款額﹐目的是要減低市民違例情況﹐以及與安省其他城市相關違例罰款額看齊。
根據市府6月3日的文件顯示﹐在賓頓市﹐未經業主同意下﹐將汽車停泊在私人物業的違例罰款為40元﹔在咸美頓市則要50元﹔多倫多市及奧沙華市則各為30元。
文件又顯示﹐在咸美頓市﹐若司機將車停在行人路上﹐最高罰款可達75元﹐多倫多市60元﹔旺市為25元﹔賓頓市則為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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