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報早前報道應屆文憑試考生張芷晴,不滿考試時被指「自己抄自己」的畫作,早前向考評局申請覆核視覺藝術科成績,最終成績維持4級。她與教師和同學擬發起「一人一信」行動,致函考評局,要求局方就事件公開解釋,包括回應「即場創作」的評分準則是何時訂立,以及清晰定義「參考資料」。 考評局指已去函回覆考生 芷晴向本報記者表示,雖然成績已塵埃落定,但會繼續爭取考評局給予合理解釋,她強調不想不公義的制度影響來屆視藝科考生。 考評局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考生手冊已列明考生可帶入試場的物品,例如書本、雜誌和美術字典等,早前亦已回覆涉事考生,確定她沒帶違規物品進入試場。至於當事人要求局方的合理解釋,發言人稱,今年4至8月期間已向涉事考生、家長、該校教師及校長,就個案查詢分別去函回覆。 本報8月初訪問文憑試考生張芷晴,她應考視覺藝術科畫畫部分後,被試場主任指畫作與自攜參考資料相似,涉嫌抄襲,須寫異常報告。芷晴強調參考資料的畫作屬原創,對「自己抄自己」指控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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