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廣州海珠湖雷擊事故中,嚴重傷人的罪魁禍首是雷擊形成的旁側閃路。11日上午,廣州市氣象局組織有關氣象防雷專家前往海珠湖進行現場勘察,結合在場證人的描述結果,判斷本次事故為一宗雷擊傷人事故。當事人黃某、李某、羅某、崔某在海珠湖東側一涼亭內避雨,遭受雷擊。 根據現場專家分析,由於海珠湖地處空曠,涼亭靠近水體。涼亭旁邊樟樹比建築物高。雷擊時,樹木成為接閃雷電流的主通道。接閃後部分電流隨樹幹流入大地,強大的電流撕開了0.2米×3.3米範圍的樹皮;另一部分電流在高約1.7米處形成旁側閃路,擊穿空氣後擊中亭內人員,當電流經頭部穿胸及腳入地時,致使人員呼吸停止,身體有灼燒痕[。由於雷電流流經人體時在泄流過程中會產生熱效應,導致當事人灼傷暈倒。另外2人因所在地與重傷者所在地存在電壓差,形成較弱的跨步電壓流經2人身體時致使肌肉本能出現抽搐暈倒,短期喪失知覺後會逐漸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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