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修法利情報局索資料 隱私倡權者不安
(渥太華24日加新社電)新曝光的文件顯示﹐聯邦政府修訂法律﹐方便加拿大間諜機構索取聯邦數據。但間諜機構說﹐在現存法律框架下﹐他們可享更大權力﹐互通信息﹐隱私倡權者為此感到不安。
加拿大保安情報局(Canadian Security Intelligence Service)去年向一些聯邦副部長陳述﹐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國家保安信息互通﹐可「大幅改善」。
加新社依據《資料索取法》(Access to Information Act)﹐取得2014年2月機密報告﹐以及相關備忘錄﹐備忘錄收件人是保安情報局長庫隆布(Michel Coulombe)。
今年早些時候﹐政府提出綜合保安法案﹐法案包含《加拿大信息分享保安法》(Security of Canada Information Sharing Act)﹐旨在去除阻止、延誤相關文件交流的司法屏障。
該法律最近獲得皇室批准﹐允許互通某些活動的信息﹐而那些活動妨礙加拿大保安。法學教授福西斯(Craig Forcese)與羅奇(Kent Roach)指出﹐那個概念令人詫異地寬泛。
隱私專員泰瑞恩(Daniel Therrien)譴責法案﹐說它範圍「明顯過寬」。他指出﹐17個聯邦部門和機構肩負保安任務﹐在新法下﹐它們可以向聯邦政府索取它持有的相關人物全部信息。
在2014年的備忘錄中﹐保安情報局助理總監溫納(Tom Venner)強調﹐及時交流可靠信息﹐相當重要﹐並批評現有機構零散﹐妨礙信息交流。
另一方面﹐公安部長布尼(Steven Blaney)的發言人勞林(Jeremy Laurin)不肯確切解釋﹐為何政府大力推動信息互通措施﹐程度超過情報局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