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飛:8.31決定長期有效 不限2017
[2015.05.31] 發表
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表示,人大8.31決定長期有效,不是只限定2017年特首普選。
立法會議員周日早上與李飛等3名京官討論政改。李飛會後晤記者時指出,8.31決定是根據《基本法》和人大決定,並根據特首提交報告和廣泛聽取意見而作出的慎重決定,具最高法律效力,而有關決定清楚講明沒有限定只是2017年,而是從2017年開始,故各任特首實現普選都要按照8.31決定。
他重申,人大常委會作出的重要決定還未實施,不存在修改必要。
另一位京官、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則指,與泛民會面氣氛不錯,大致能心平氣和溝通。他又說,泛民大多數都「愛國愛港」,誠心誠意考慮如何推動香港民主,而今日對話的,多數是屬於思考如何推動香港民主發展的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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