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設捲閘減發通行證 5?1實施
【明報專訊】立法會通過落實多項新保安措施,包括裝設多道新的閘門和捲閘、在示威區的閉路電視會加裝錄音設備,以及減少發出職員通行證等。若立法會大樓外聚集大批公眾,大樓發出黃色或紅色保安警示,警員獲授權進入大樓時,所有進入立法會大樓的人,包括議員、秘書處職員和記者等都要經過安檢,才能進入大樓。新保安措施5月1日起、即政改表決之前實施。
警示下須安檢 記協攝協質疑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日解釋新安檢安排,說聽了傳媒意見後,行管會決定設特別入口,讓持有立法會發出記者證的記者,毋須核實身分,只要行經X光機和金屬探測器就可進入,形容已盡量簡化程序、縮短時間。
曾鈺成:非為特定日期而設
不過,記者協會主席岑倚蘭質疑,行管會決定「值得商榷」,因為立法會已掌握擁有長期記者證記者的資料,理應獲豁免安檢安排。攝影記者協會主席劉國權亦說,黃色警示代表有新聞發生,攝記須第一時間到達,質疑攝記「全身都是金屬」,若要通過金屬探測、有發現便要停下來,「特快又有何意思?」他批評立法會此舉是不信任記者的表現。
曾鈺成昨否認措施為特定日期而設,指昨完全沒有討論政改表決。他又說,加設的錄音裝置只會收錄「很大聲、例如拿着揚聲器的說話,兩個人私下談話絕不會錄到」,故不會妨礙結集者私隱。他強調,若有人在示威區拿揚聲器說話,得悉對方是鼓動在場者衝擊立法會還是勸他們離開,對保安措施很重要。
至於新設金屬大閘,位置包括立法會停車場入口、大樓東面入口對開空地,和立法會餐廳外。大樓近示威區的公眾入口和議員入口的玻璃門後面亦會安裝電動捲閘。
立法會並限制每名議員,最多只可發出15個職員通行證,但若議員已發出多於15個通行證,暫毋須交回,可使用至本會期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