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強提「表述」代「承諾」
稱法律複雜 難承諾改善選舉制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前日表明,因任何法例都可修改,中央遂毋須作具體承諾2017年後仍可改善香港的選舉制度。律政司長袁國強昨附和,指因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難以作出具體承諾。他提出可考慮採用「表述方式」代替具體承諾,冀增加市民對政改的信心。
袁國強亦呼籲泛民議員減少「擺出政治姿態」,冀可與泛民開心見誠討論政改。
梁家傑﹕「承諾」不足以令泛民通過政改
泛民飯盒會召集人、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說,經歷2004年人大就政改釋法及07年人大的政改決議等「前科」,加上去年中央公布一國兩制白皮書,港人目前更難相信中央的承諾。梁說,即使以白紙黑字作出具體法律承諾,條文都可被「當無到」和被曲解。被問到具體法律承諾可否令泛民有信心支持政改,他說「不足夠」,指至少中央要以有誠意的行動作配合,至於是什麼行動,梁就說毋須他指指點點。
袁國強昨應邀出席民主黨主席劉慧卿網台節目《議會內外》訪問,劉在節目中重申,市民希望有一個有真正選擇的普選。袁回應說餘下時間不多,冀社會不要再執著於爭論「真假普選」是什麼準則,指爭論無建設性。
被問到對政改能否通過感悲觀還是樂觀,袁就跟樂觀的張榮順唱反調,指目前都未有泛民議員說會「轉恁v,「說會考慮『轉恁z都沒有」,所以在沒有證據支持下仍感悲觀。
未聞有泛民「轉恁v 袁:感悲觀
袁國強在節目後被問到既然張榮順指中央毋須承諾,政府還有什麼方法令市民相信未來仍可修改普選條文,袁國強說《基本法》清晰列明2017年落實普選後仍可改善制度,因此毋須作出承諾。他又說,承諾會牽涉普選制度的內容、形式和執行等法律上的考慮,他舉例「找誰作出承諾呢?」他說,即使沒有承諾,都有其他方式表述以增加市民信心,但最終表述方式仍須考慮在法律上是否穩妥,以及市民是否接受。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說,《基本法》已白紙黑字寫出政改方案可以遁序漸進改善,「效力大過某人作表述」。但他認為從市民角度出發,若有高級領導人口頭表述,市民會較易接受,但一切要視乎泛民是否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