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梁無過目榮譽博士名單
去年指「應院校自主」 特首辦:各校規定不同
【明報專訊】身兼八大院校校監的特首梁振英,被指刪減港大名譽博士名單,他早前回應稱是「完全根據有關大學條例來履行我的職責」。浸大行政副校長李兆銓昨透露,校方過往會把榮譽博士名單交予校監梁振英過目,但去年梁反映不需要再過目,因「這些事應該院校自主」,此後校方沒再就此事諮詢校監意見。特首辦回應,香港大專院校受各自條例規管,其中對各院校頒授榮譽學位權責亦有不同規定。
特首辦表示,以港大為例,根據其大學條例「校監可根據名譽學位委員會的推薦,頒授其認為適當的名譽學位」,重申特首作為校監,一直按各院校相關條例履行職責。本報翻查《香港浸會大學條例》,條例指「監督(校監)可以大學名義頒授學位及其他學術名銜」;《香港大學條例》指,「大學設有名譽學位委員會,由規程所訂定的人士組成,就頒授名譽學位事宜向校監提供意見」。
梁振英沒承認或否認曾刪減港大名譽博士名單,港大校長馬斐森昨被問到梁是否有此舉時,未有正面回應,只表示港大有既有程序決定人選,而校監在過程中有其角色。
葉建源質疑雙重標準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則認為,梁在浸大和港大在同一事件上明顯有雙重標準,葉指《基本法》清楚列明須保障院校自主,校監權力該是「備而不用」,擔心校監開先例後,日後介入更多院校運作,呼籲梁勿介入,各大學亦應捍衛自主。
浸大校長陳新滋昨在春茗強調,大學選副校長「一定是學校本身事務」,毋須受外界干擾。被問有否人干預浸大新校長遴選,他稱「無聽過有人收過(校監)電話」,又指大學校監不會直接干預校內事務,大學須跟條例和程序。他認為政府沒干擾學術自主,如有真憑實據證明有人干預大學自主,「所有院校都會一起反對」,他亦不覺得特首身兼大學校監會對大學造成壓力,但指社會可討論應否檢討這制度。
陳新滋:未聞有人接校監電話
中大校長沈祖堯昨稱,「從未收過校監電話,就人事任命有任何特別指示」。他又認為校董會有不同持份者代表,帶領大學發展,可維持由特首擔任校監的機制,不擔心影響大學運作。他補充,中大由13人委員會決定頒授榮譽博士學位名單,特首任主席,委員會決定名單後會交特首過目,但最終由校董會決定,特首從沒刪減人選。
另外,任期將於6月底屆滿的陳新滋稱,浸大遴選委員會正會見多名潛在候選人,料最快下月底可選出新校長。陳表示退休後不會加入政府,擬再研究化學。他在去年畢業禮曾拒頒證書予撐黃傘的畢業生,陳形容自己與學生「永遠都是好朋友」,強調大學應包容不同政治立場,而任內最遺憾是未能成立中醫教學醫院,校方會繼續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