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醫療隊派小冊子 列出「急症」病例
[2015.02.23] 發表
約克區緊急醫療服務隊派發給市民的小冊子說明﹐市民可致電911而獲接駁到警隊?消防局及救傷車隊。若只是傷風?感冒病徵﹔輕微割傷﹔撞斷手指等都不需叫救傷車。
倘若不能肯定﹐可首先自問以下問題﹕病人有生命危險嗎﹖病況會否在送院途中變壞﹖自行移動病人會否對病人造成損害﹖若答案是「是」的話﹐便應致電911。
小冊子中也列出一些屬於「急症」的例子﹐包括﹕胸口痛或收緊﹔突然感到極痛﹔呼吸困難﹔有物哽於喉中﹔斷骨﹔流血不止﹔突然頭暈及視野不清﹔面?手及足部感覺麻木﹔說話有困難﹔幼兒出現肚瀉?嘔吐及不想吃?喝﹔6個月以下嬰兒發高燒逾攝氏38.5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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