塌樓釀4死 揭重重人禍
【明報專訊】馬頭圍道45J舊樓倒塌釀成4死慘劇,事後死因庭展開聆訊,揭露慘劇背後重重人禍。死因庭裁判官陳碧橋當年批評,45J事發前已有隨時倒塌危險,轟業主翟愛聯沒有盡力維修,另狠批屋宇署驗樓職員工作「馬虎」、「求其」、「交行貨」,指當局早應將唐樓列為危樓。
各層「14」加重樓宇負荷
45J樓宇是一幢1955年入伙、5層高的石屎唐樓,雖然入伙時為一梯一伙設計,但多年來各層被「14」改成4間茤苭X租,加重樓宇負荷。事後調查顯示樓宇失修嚴重,外牆鋼筋外露、嚴重生鏽,主力柱損痁Y重,有倒塌風險。
2010年1月29日下午約1時40分,45號疑因主力柱受損,由前面部分開始倒塌,消防員接報到場,見到全幢樓2秒間塌下,留下2層高瓦礫。屋宇署立即派人搜救,證實4人死亡,包括20歲高考學生童慶濤、36歲女子李群珍、40歲視光師蔡道強和46歲女子盧建華。
官曾轟業主屋署 承建商罰1萬元
死因庭最後裁定死者死於意外,另外,為樓宇維修時曾派工人鑿主力柱和拆地台的維修承建商朱福榮罰款1萬元。死因庭當年狠批屋宇署驗樓職員工作馬虎,要求屋宇署改善巡查樓宇制度,加強規管,裁判官亦批評業主翟愛聯沒有盡力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