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敏:國安法引港違憲
【明報專訊】港區人大代表吳秋北早前提議將《國家安全法》引入香港,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批評該做法違憲。陳指本港普通法範圍已經相當闊,對叛國罪已經有介定,強調《基本法》訂明本港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行為,「在此並沒有空間讓國家立法」。
斥倡議者「唯恐奉承不及」
陳文敏昨日在電台節目不點名批評倡議引入國安法者「more Vatican than a Pope」(比教宗更梵蒂岡),「唯恐奉承不及」,做法為《基本法》23條立法「虛張聲勢」。
他質疑將國安法在香港適用會產生很多問題,包括是由本港法院審理還是內地法院審理、本港法院對國安法有否解釋權等。
指施政報告非「特首個人信念」
特首梁振英在《施政報告》點名批評港大學生會官方刊物《學苑》的文章「主張香港自決、提倡港獨」,不能不警惕。
陳文敏指出,《施政報告》代表政府,所傳遞的是政府信念,不是特首個人信念,質疑特首在《施政報告》作批評,做法超越言論及學術自由界線,對此感失望。
陳文敏指《學苑》的文章經過正反立論及分析,強調大學討論不應避開一些具爭議的事情,要有客觀分析和獨立思考,「如果呢灟讔膨o灟讔膨o,離經叛道,地球係圓麰囓i以講,就會扼殺思維」。
續倡特首選舉設反對票
陳又繼續倡議特首選舉引入反對票制度,指若提名程序被中央箍緊,就要另找出路制衡,他以過去選舉和西方經驗為例,指候選人日後得票四成當選,票數已算很高,若反對票也達近兩成,數量已是相當大,當選人日後施政亦會非常困難,他建議重選解決,若經第二輪投票後,候選人仍有兩成反對票,便應取消其候選人資格,交回提委會再提名其他人候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