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牌廣播例不管欠薪
【明報專訊】亞視因拖欠員工薪金,涉嫌違反《僱傭條例》,終被勞工處檢控。通訊事務管理局指出,免費電視廣播牌照及《廣播條例》,均沒有特定條文規管持牌電視台違反其他條例的後果,意味亞視即使因欠薪受罰,亦不會被通訊局懲處,也不會影響其牌照。
牌照只管投資承諾 不涉營運資金
坊間有人質疑亞視拖欠員工薪金,為何通訊局不介入,仍讓它佔用大氣電波。原來免費電視廣播牌照條文,只規管其投資承諾是否跟申請牌照時的建議書相符,並沒觸及其營運資金是否充足。
亞視之前一次續牌時,承諾由2009至2015年的6年牌照期內投資23億元。據了解,相關投資額主要涉及製作節目,而牌照條文只對各類節目如兒童、新聞節目播放時數有具體要求,對「自製節目」無時數要求,意味亞視縱使面臨欠薪、資金短缺並停製節目,亦不會違反牌照條件及《廣播條例》。針對亞視情G,通訊局發言人稱會密切留意,如發現違規,會按情G作出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