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新界東北示威辯方斥控罪違憲
[2014.12.18] 發表
【明報專訊】立法會今年6月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議案時,過百名示威者在立法會大樓外示威,其中二人早前否認違反立法會的行政指令罪。二人的代表大律師昨指有關控罪違憲,損害言論及集會自由。控方則強調立法會大樓不是公眾地方,一般人沒有自由進出大樓的絕對權力。
辯:損言論集會自由 控:非公眾地方
辯方認為,相關條例中所指的「不遵守秩序」,並不完全等於「擾亂秩序」。兩名被告社運人周諾恆(30歲)和坪輋村村民張貴財(48歲),被指在事發當天或曾進行不遵守秩序的行為,但他們在和平的情况下進行,在《基本法》允許和平示威的前提下,若被告因上述行為而要承受刑責,將損害基本法賦予的言論及集會自由,認為有關條例違憲。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就法律觀點作裁決。
【案件編號:ESCC3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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