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處違規擅建 處長致歉
稱員工不熟程序 張炳良徹查
【明報專訊】審計報告早前揭發民航處多次未得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批准,擅自在新總部大樓增建樓面及購置設備。立法會帳委會昨展開聆訊,民航處長羅崇文首就事件解畫,承認處方沒遵守內部財務程序,擅建樓面及改建設施,但辯稱是民航處員工對建築工程審批程序不熟悉,加上部門之間欠缺溝通所政,他作為處長需負上督導責任,並兩度向公眾致歉。
張炳良責成交報告 或紀律行動
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指,非常重視民航處偏離程序規定的情G,強調不會輕輕放低,已責成民航處長提交詳細報告,若涉及人員錯失,必按程序跟進,不排除採取行政或紀律行動。
帳委會昨就民航處新總部大樓問題展開聆訊,多名議員怒轟民航處長羅崇文犯下「4宗罪」(見表),包括擅自更改標書,額外擴建新大樓1500平方米樓面;擅自更改部分設施用途,如將大樓教育徑改作裝設玻璃鏡面的多用途康樂室、以及在處長辦公室擅建洗手間及淋浴設施;未得到財庫局批准下,擅自購置大量設備;以及斥資15.65億元購置的新空管系統,被揭發有問題,啟用日期一再延誤。
針對新大樓擅建1500平方米樓面,民航處長羅崇文表示,處方於2007年獲運房局支持新總部要預留空間,以作未來擴充用途,但建築署長梁冠基承認,運房局當年只是支持在新大樓的地基設計要預留擴闊樓面的空間,並無提及額外興建1500平方米樓面。
總部擅增建 處長稱不知情
帳委會主席石禮謙稱,新大樓當年獲批興建的22,775平方米樓面,已包括3240平方米的額外空間,質疑當年民航處向立法會申請撥款時是否「報大數」,並指過往工務小組文件,從未提及該1500平方米樓面,反而民航處招標時,建築設計卻有包括在內,質疑民航處隱瞞立法會。按資料顯示,當時每平方米的建築成本約為19,700元,加建1500平方米等於額外花費約3000萬元。
議員質疑申款時「報大數」
羅崇文回應稱,他作為處長並不知情,指前線員工誤會運房局的意思,以為在建築標書上再額外加建1500平方米,多次重申民航處非有心隱瞞。
他又稱,民航處員工不熟悉建築工程審批程序,加上與其他部門溝通及協調不足,他作為處長在督導上有責任及承認有失誤,向公眾致歉。另外,他又就擅建處長辦公室洗手間及淋浴設施再向公眾致歉。
議員黃毓民質疑,民航處被揭多次違規,批評運房局長張炳良無能力監管,令民航處新總部成為豪華娛樂城,擔心張炳良將問題「高高舉起卻輕輕放低」。張炳良強調,今次事件不會輕輕放低,若發現2007年涉事官員處理上有問題,會按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