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液淋清潔工 老翁囚7年
事主不堪傷勢燒炭亡
【明報專訊】七旬躁翁聲稱不滿被公廁清潔工人指罵弄髒地板,兩個月後到公廁尋仇,用通渠水迎面淋向清潔工,並用菜刀砍他的後腦和背。清潔工事後身體有多處灼傷和刀傷,雙眼需做羊膜移植等手術,半年後更疑因不堪傷勢自殺身亡。躁翁昨日於高等法院承認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判囚7年。
馬姓事主(77歲)案發時於油麻地街市公廁任清潔工人。案發去年5月20日晚上約7時,被告謝權(76歲)突然於公廁門外出現,迎面向事主淋潑通渠水,事主痛極用水}洗,被告隨即用菜刀砍其後腦和背,事主反抗並攬茬Q告,二人雙雙倒地,途人見狀報警。
不滿被責指弄污公廁地板尋仇
事主送院後證實頭及手臂有刀傷,臉、雙腳及下體被灼傷,雙眼則受嚴重創傷,右眼需做羊膜移植,留醫逾一個月出院。被告今年2月4日於家中燒炭自殺身亡,據悉與他的傷勢有關。
被告警誡下聲稱,案發前兩個月因弄髒公廁地板遭事主指摘,更被拳打和恐嚇,其後他曾到公廁5至6次,每次都受到事主的不友善目光和恐嚇。案發前一日,被告從羅湖買了兩瓶通渠水,稱本用作清潔家中廁所,但案發當日他在公廁遇見被告,遂以通渠水施襲。被告聲稱事主從公廁儲物櫃拿菜刀砍他,他遂搶走菜刀還擊。惟警方事後於被告身上搜出刀套,剛好能套茼璆的菜刀。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案發時受酒精影響,現時患有糖尿及膀胱結石等疾病,妻子亦有精神病。法官李瀚良指被告有預謀犯案,不相信事主先用菜刀砍被告的說法,亦不接納被告當時被人挑釁,但鑑於被告年紀老邁且疾病纏身,遂額外給他1年減刑。
【案件編號:HCCC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