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推手「立二拆四」判刑4年
[2014.11.18] 發表
【明報專訊】昨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網絡推手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經營案做出一審判決。
法院認定被告人楊秀宇、盧梅,被告單位爾瑪天仙公司、爾瑪互動公司的行為均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楊秀宇有期徒刑4年,罰金15萬元;判處盧梅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罰金3萬元;爾瑪天仙公司被判罰金50萬元;爾瑪互動公司被判罰金20萬元。
更多中國新聞
【明報專訊】工信部電信管理局昨日透露,此前起草的《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或在12月底出台,並將從法律上規定...
詳情
【明報專訊】廣東省性病人數超過15萬,其中梅毒、淋病數字均居全國首位。有專家日前在廣東省性病愛滋病防治協會換屆大會上表示,近10年來,廣東梅...
詳情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