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實習無助大學生覓職
學界反駁央行行長「好過失業」論
【明報專訊】加拿大中央銀行行長波洛茲(Stephen Poloz)近日向加國失業年輕人開「解救處方藥」稱﹕「做無薪金工作總好過失業游手好閒」後﹐引起不少輿論﹐其中有大學生組織批評﹐指加國有很多僱主不承認無薪實習工作是「真正」的工作經驗﹐同時有研究指做完無薪實習工作後﹐並不增加獲聘全職工作的機會。
「安省本科大學生聯盟」的哈馬特(Stephane Hamade)作出回應稱﹐有不少大學畢業生做完6個月或以下的無薪實習工作(internship)後﹐當申請另1份工作時﹐很多僱主根本不承認該無薪工作為「真正」的工作經驗。另外﹐有研究指出﹐做無薪實習工作後﹐找到全職工作的機會率只增1.8%。
他指自己是安省滑鐵盧大學學生﹐該大學有一些學系的學生於畢業前便獲得多至6次的有薪實習工作計劃(Co-op)﹐都是由大學與私人公司合作安排的。他們畢業後獲聘機會因而大大提高﹐故有薪與無薪實習工作是有很大分別的。
哈馬特說﹐只有那些家境較富裕的畢業生才能負擔做無薪實習工作﹐家境不好的便不能繼續依靠父母提供生活費﹐還要開始賺錢還學生貸款。故各公司推行無薪實習工作計劃時﹐也鼓吹貧富不公。
他認為加拿大中央銀行行長波洛茲不應鼓勵大學畢業生做無薪金工作﹐反而應鼓勵私人公司為年輕人提供有薪全職工作。一些公司佔年輕人便宜﹐將原本是全職的工作轉為合約工﹐甚至轉為半薪或無薪實習工作﹐從而可為公司節省開支。
波洛茲發出上述言論時﹐認為就算是無薪工作﹐但寫於工作履歷時應對求職有幫助。他估計﹐加國約有20萬名失業?開工不足或繼續攻讀大專去提升其獲聘機會的Y世代年輕人(即是於80及90年代出生的20?30多歲國民)﹐不少是寄居於其父母住宅地庫﹐並向父母討零用錢。
現時加國15至24歲年輕人的失業率是12.6%﹐高出全國平均1倍。
「美國國家大學及僱主協會」(NACE)稱﹐去年的大學本科畢業生中﹐那些做有薪實習的較那些做無薪實習工作者較易搵工。
該協會作出的學生民意調查顯示﹐做有薪實習工作後有63.1%獲至少1名僱主聘用﹔但只有37%做過無薪實習工作者獲僱主聘用﹐跟那些未有做實習工作者的35.2%差不多。
起薪點方面﹐做過有薪實習工作者也獲得較高薪酬﹐曾做過有薪實習工作的大學畢業生的起薪中位數是5.193萬元年薪﹔做過無薪實習工作者是3.572萬元﹔未有做過實習工作者則有3.708萬元。
NACE曾連續3年做同類的民調﹐發現3年的結果都是做過有薪實習工作的大學畢業生﹐其獲聘機會及起薪點都是較高。
Forbes《福布斯》雜誌也有研究報道指出﹐大學畢業生做完無薪實習工作後﹐因而獲得有薪全職工作的機會不大。
加拿大實習工作協會(Canadian Intern Association)發言人西伯恩(Claire Seaborn)表示﹐年青人不應接受該種無薪工作的文化﹐他們只是要求最低工資。
她指她曾於美國華盛頓州的加拿大領事館做無薪工作﹐儘管她喜歡該工作經驗﹐但感到極不公平。加國政府等於說﹐若要做外交官或為政府工作﹐定要來自富裕家庭。
有估計指於加國做無薪實習工作的人數達30萬人﹐但未必準確﹐同時甚難調查他們做完後能否獲得有薪全職工作。
多倫多專注勞工法例的律師蘭吉爾(Andrew Langille)說﹐僱主未獲鼓勵提供有薪實習工作。其實安省有法例監管實習工作﹐其中僱主要證明公司從實習生的工作中只能獲得甚少利益。
然而﹐也有包括曾做實習工作者及職業顧問支持波洛茲的言論。
其中CareerCycles機構的創辦人富蘭克林(Mark Franklin)認為﹐短期性的義務工作﹐對年青人的長遠事業仍是有利﹐有時也會變成全職工作﹐對年輕失業者有時是正確的選擇。
作家兼編輯賴富斯(Andrew Lovesey)則說﹕「當他於兩年前為《加拿大人地理》(Canadian Geographic)雜誌做無薪實習工作時﹐他曾搬回父親於渥太華市的家暫居數個月﹐他並未感到受僱主剝削﹐他更感到幸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