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別技術適用重犯 監管保密可守隱私
[2014.11.14] 發表
多倫多大學芒克全球事務學院學者、隱私保護專家帕森斯(Christopher Parsons)表示,他不否認在類似上述案件的情況下,識別技術的確有明顯的優勢。
「犯下嚴重罪案如強姦、殺人或誤殺等的罪犯,是非常需要繩之以法的。但對於其他的罪行來說,尤其是輕一些的罪行,就不太適合再採這種高效的高科技系統。」
帕森斯意有所指,因為目前不僅僅是警方才利用這種技術,一些大百貨商店和連鎖商店,也用它來防範一些偷竊慣匪。
「私人並沒有拘捕人的權力。」
安省前隱私官員卡沃基恩(Ann Cavoukian)與安省博彩局合作,發展出一套比較尊重隱私的相貌識別系統用於賭場,以阻止爛賭鬼進入。
卡沃基恩認為,警方只要遵循類似的指引,就可以使用自己的識別系統。「他們需要提高標準,包括考慮好資料儲存的保密問題,搜集數據的目的,資料保存的時限,以及如何使用的問題。」
更多要聞二
【明報專訊】多倫多5個社區組織昨天共同發表報告指出﹐多市的兒童及家庭貧困比率是全國各大城市之最﹐有29%兒童來自家庭收入低於加拿大統計局20...
詳情
調查抨警方不遵問話卡制度 警委會主席附和 布萊爾斥撥火
【明報專訊】針對飽受爭議的多倫多警方「問話卡片制度」(Carding System)﹐有民間組織報告稱,警員執行公務時並不遵守這套制度,以致... 詳情
【明報專訊】一名溫哥華的秦姓女子(Lenora Anne Chin 譯音)涉及20多項盜竊及詐騙罪名成立,日前被判18個月有條件刑期,其中包...
詳情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