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斥聯扮不知情
特別花紅無紀錄 稱實為賄款
【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收受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4人,提供2800萬元等利益案,控方昨繼續結案陳辭。控方批評郭炳聯佯裝對賄賂許仕仁毫不知情,但郭炳聯關心香港政治,與許亦為朋友,不可能不知許將會重返政府;加上在該段期間,郭炳聯與郭炳江及許仕仁頻密見面,並批准向許支付「特別花紅」412.5萬元,而特別花紅卻無文件證明,只是用以掩飾為賄款。
控方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指出,郭炳聯(62歲)於2005年4月底批准向許仕仁(66歲)發放特別花紅,讚賞許擔任顧問的卓越表現。郭炳聯向廉署提供的陳述書,指自己當時毫不知悉許將「回朝」,與許未討論過許為下任政務司長的傳聞。郭炳聯又指收到許名下德福企業的發票後,為免新地顯得「孤寒」而批准付款。
引述聯日記 董下台前與許談人選
不過,Perry指部分被告形容指郭炳聯關心香港政治,且與許是朋友,不會對下任政府人選不聞不問。他引述郭炳聯的日記,指2005年3月9日,時任特首董建華下台前一天,郭炳聯曾致電許討論「特首和政務司長」;翌日董宣布下台,他又讚好稱「大把能量」,並與許討論許在新地的角色。Perry稱3月底至4月初,郭炳聯分別與郭炳江(63歲)或許仕仁多次見面;4月12日晚上,3人一同討論未完成的顧問合約。翌日,郭炳聯便指示支付該筆特別花紅。
Perry指無任何文件或會計紀錄顯示該筆特別花紅,許與郭炳江就款項的證供亦有出入。許稱郭炳江建議他寄出發票;郭炳江卻否認這樣做。Perry指「二人都錯,一同說謊,掩飾真相」。此外,新地的付款單日期為4月19日,早於許寄出的發票日期4月25日。而廉署從許的寓所搜出發票副本,更被刪去「為卓越表現而支付」英文字句的字跡。Perry補充,郭炳聯及郭炳江於4月11日,才各自支付137.5萬元,分擔許任職顧問期間的禮頓山豪宅租金。新地又承擔許的辦公室租金及雜費等共89萬元,「這算吝嗇嗎?」
指「投資收益」「貸款」掩賄款
控方指外界關注許和新地的關係,許欲於上任前與新地劃清界線,遂中止顧問合約及辭去新地相關職務。但合約完結後,許繼續免租居住禮頓山及與郭氏兄弟頻頻會面等,並未「斷絕關係」。此外,許亟欲維持奢華生活,不能放棄未完成顧問酬金。他不能向政府和公眾表明自己說謊和申報,「這樣做他便不適合留任」,遂想出口頭協議,解釋收款。許又向協助轉款的好友關雄生(64歲)提供報酬;關則指款項為「投資收益」和「貸款」,掩飾賄款。控方指許2007年11月收取1118.2萬元,實為「第二期」賄款。
此外,一名女陪審員昨晨因意外燙傷,到醫院後未及治療便返回法庭。法官麥機智決定提早休庭,讓該陪審員求醫,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