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拘6青年毒販 兩僅13歲
律師:未成年非求情理由
【明報專訊】近年警方及法官不斷強調說明,「年少無知」不能為毒品罪行開脫,任何年齡的毒販判刑相同,但本港過去3天發生4宗年輕人販毒案,6名青少年被捕,當中包括兩名13歲男童,最年長則是21歲青年。律師強調未成年毒販一樣會被判入獄及留案底,籲年輕人勿為掙快錢自珓e途。
昨晚約8時,元朗特別職務隊探員接獲線報,在元朗鳳翔路小巴站埋伏,見目標人物出現時即上前截停,在該13歲男童身上搜出一個煙盒,內藏8小包「K仔」氯胺酮。男童後被押返寓所搜查,其睡房內再檢獲28克K仔及3粒約重1克可卡因,所有毒品約值5500元。
警方指被捕的13歲男童仍在學,經盤問後承認藏有該批毒品,相信為搵快錢犯案,男童涉嫌販毒被警方蒙頭帶署扣查。
住所檢包裝工具
另外,東區特別職務隊探員於周二(4日)晚約10時,在筲箕灣興東h截查形[可疑的13歲姓林男童,當時他身上沒有身分證明文件,被探員帶返筲箕灣愛禮街住所搜查,結果屋內檢獲13克霹靂可卡因及包裝工具,毒品總值約1.7萬元。
東區重案組及情報組接手調查案件,前晚於柴灣興華h卓華樓一單位,拘捕一名21歲姓施青年;及後再到旺角通菜街多拘捕一名17歲姓陳青年,他們涉嫌串謀販毒帶署調查。
九龍區亦有掃毒行動,前晚9時許,觀塘警區特別職務隊探員於觀塘翠屏h翠榕樓對開,截查18歲姓曾青年時,在其身上檢獲約46克懷疑氯胺酮,市值約5400元,青年涉嫌販毒被捕。而昨凌晨2時許,19歲青年岑×峰,駕駛私家車駛至紅磡鶴園街近漆咸道北位置時遇警截查,在司機位右邊車門儲物格檢獲約5克可卡因,價值約7000元,岑某涉嫌販毒被捕。
販毒必重判 入勞教所如坐監
大律師陸偉雄指販毒屬嚴重罪行,法庭必會重判,刑罰視乎分量及種類而定,未成年或有苦衷均不能成為求情理由;即使被告未成年,亦會判入勞教所,禁錮於院所內接受教導,形式與入獄無異,並且會留有案底,影響日後生活,呼籲年輕人勿為掙快錢自珙好前途。
高等法院本周一(3日)處理一宗販毒案,曾為運動健將的21歲被告,報稱誤交損友染上毒癮,去年安排14歲男童販毒而被捕。青年還押期間確診末期血癌,5年內存活機會低於五成,他承認一項串謀販毒罪,希望以人道理由獲輕判,惟法官指該權限屬於特首,最終青年判囚11年4個月,男童則判入教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