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30日加新社電)安省自由黨政府降低法律援助入息要求門檻﹐這是18年來的首次改革。省府稱﹐此舉可在10年間﹐令獲得法援人數增加1倍。但新民主黨認為﹐收入上限仍然訂得太低﹐導致許多貧困人士不合資格。
安省司法廳長梅樂爾(Madeleine Meilleur,圖)周四宣布﹐從11月1日起﹐申請法援的收入合格標準﹐將提高至11,448元﹐相當於貧困線的大約一半。對於一個五口之家﹐合格的收入標準將提高至28,317元。
梅樂爾說﹕「政府將在今後3年﹐投入9,570萬元﹐每年增加6%﹐提高獲得法援的收入標準。」
新民主黨司法評議員辛格(Jagmeet Singh)說﹐在安省獲得司法協助是一個真正問題。但「象徵性」提高法援資格的收入標準﹐仍然令到許多貧困人士﹐實際上無法聘請一名律師。
兩級政府的司法部、廳長﹐兩周前在阿省班芙(Banff)開會﹐但未能就聯邦增加法援撥款達成協議。
聯邦政府以往與省府對半分擔該項目的開支﹐但現在只投入大約16%﹐而且自2003年來就未提升撥款水平。
安省新民主黨認為﹐即便是聯邦減少法援撥款分額﹐安省仍然需要增加投入。
安省法律援助署(Legal Aid of Ontario)在最近的一份報告中說﹐它估計﹐全省有大約120萬人生活在貧困線以下﹐但其貧困程度又不足以申請法援。
安省保守黨認為﹐增加法律援助撥款並非靈丹妙藥﹐不足以解決安省法庭面對的各種問題。
保守黨司法事務評議員瓊斯(Sylvia Jones)說﹕「法庭案件積壓﹐與誰得到或得不到法援無關。」
梅樂爾說﹐提高申請法援的收入標準﹐將在10年中﹐令獲得法援服務的低收入省民人數增加1倍﹐達到200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