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勿把仇恨向警發泄 索7警資料擬私人檢控
日前疑被多名警員抬到添馬公園暗角毆打的社工曾健超,昨入饇狐|提出司法覆核,包括要求披露涉案警員身分,以讓他提出私人檢控。法庭緊急開庭聆訊,最終指曾的申請無急切性,提議他再嘗試向警方索取資料,若無合理回覆再向法庭申請,曾健超一方把限期定於周一早上。
曾健超晚上到金鐘集會站台發言,他指出,受傷後肌肉會抽筋,深呼吸會痛,但他仍相信香港警察,呼籲市民不要把仇恨情緒發泄在前線警員身上,「如果我們以暴易暴,便會輸」。他又指出,警務處長曾偉雄自佔領行動以來一直「消失」,他應盡快交代事件。
司法覆核非急切 官倡再向警索取
曾健超昨午約4時入鞳A要求緊急聆訊,答辯人為警務處長。法官區慶祥於約5時半開庭審理,代表曾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出,目前有強而獨立的證據顯示涉案警員涉嫌非法毆打,甚至對曾施以酷刑,質疑警方最初僅把他們調職是危害公眾安全,原打算挑戰該決定,但入颿嵿o悉涉案7名警員同日已被停職。
申請書又指出,曾健超周三獲釋當晚,已親身遞交及傳真信件要求警方披露涉事警員身分,以便提出私人檢控,惟至昨午仍未收到回覆,故欲向法庭申請命令。法官指出,沒證據顯示不能即時撿控會為曾一方帶來不公,律政司一方亦未有機會回應,加上警方已把涉案警員停職,建議曾再嘗試索取資料,若得不到合理回覆再向法庭申請。麥高義稱會再給警方一次機會,明言不希望這是拖延的藉口。
要求法庭聲明拘留屬違法
曾健超的律師韋智達其後指出,會去信要求警方在下周一早上前提供涉案警員資料,否則或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韋透露打算控告警員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申請書指出,本月15日被捕當天曾健超三度被打,被帶走前被施以胡椒噴霧,返回警署後又因拒絕按警方要求把電話解鎖,兩度被掌摑,其間他全沒還擊之力,現要求法庭聲明他遭到不人道對待,違反《人權法》及《基本法》,並要求賠償。
原訴又指出,過程中警方從沒宣布拘捕或透露以什麼基礎拘留他,要求聲明拘留不合法。